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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买后并非万事大吉,车险不赔案举例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5日 来源: 成都合同律师   http://www.mshtjfls.com/
不少司机认为,我买了车险,今后有什么问题就找保险公司。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不赔案例之一]: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实例:去年,高小姐买了一辆高尔夫。她每天把车停在小区的停车场里。今年6月,焦小姐发现自己的车在小区停放时丢失。焦小姐给车上的是全险,车辆丢失后,她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理赔,但保险公司的答复是:凡是在收费停车场丢车的不赔!原因: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应对方法: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本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
[不赔案例之二]:无牌照车出险实例:一位姓周女士刚买了一辆新车,还没有上牌。因为小区没有停车场,她把车停在自家楼下。当天晚上她的车被偷走了。她去保险公司索赔却被拒绝,理由是:车还没上牌,所投的保险还没生效。
原因: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理赔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应对方法:新车上牌之前,切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车不要被盗和被撞。如果自己家的楼下不安全,就考虑先暂放到一些安全性比较好的收费停车场。
[不赔案例之三]:驾车撞了自家人实例:去年,刘先生开着一辆北京吉普,快到家门口时撞到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竟是自己的妻子。妻子住院期间,花了几万元。刘先生想起这辆车上了第三者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就两个字:不赔!原因: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应对方法:千万别跟人过不去,尤其是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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