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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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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可以解决涉外合同纠纷

添加时间:2018年1月18日 来源: 成都合同律师   http://www.mshtjfls.com/
     一、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

  二、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法院地法和仲裁地法等。法院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四、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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