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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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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旅游纠纷“四项注意”

添加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来源: 成都合同律师   http://www.mshtjfls.com/
    1.明确交通工具。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不同标准价格不同。有些旅行社在合同中对交通工具未予细化,导致纠纷的发生。因此,游客与组团社签订合同时,应事先明确所选用的交通工具。

  2.细化合同明确责任。旅游合同应对行程、价格及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具体而言,应包括具体景点、住宿、餐饮的标准及娱乐、购物的安排等。明确违约责任是游客维权的保障。违约责任应包括旅行社单方临时取消行程或变更组团单位、服务等级标准下降等情况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妥善保留广告资料。旅游广告、业务宣传手册、旅客须知及行程表中刊载的内容都应视为合同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具有约束力。游客应妥善保存这些广告,一旦发生旅游纠纷,这些都可成为有关部门处理的重要依据。

  4.务必查验旅行社身份。游客对旅行社的"合法身份"应加以审核,是否证(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照(营业执照)齐备,导游人员是否持"国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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