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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付真金白银 合同要字斟句酌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30日 来源: 成都合同律师   http://www.mshtjfls.com/
春节后,南昌市租房市场顿时火爆起来。根据以往发生的租赁纠纷,南昌市消协发布紧急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应注意“房中房”隐患等四大问题。

  租住“房中房”隐患多

  李某看到房东把房子隔成几小间出租,虽然地方不大,但只需100元钱一个月,于是李某交钱租了一间。

  房屋租住不久,问题就出现了。李某发现电线都是悬空搭的,碰到后很容易就断电;另一方面,因为水费电费无法单独计量,都是各租户平均分摊,于是就出现了大家不甘吃亏,用电用水量急剧上升,导致水电费比房租都要高。

  ◎消协点评:房屋内部改造成多间出租,房东的房子不但好租而且房租也能翻倍赚取,但这涉及到不少电线和水管的铺设变动,漏水等事故常常发生,而且难以协调邻里关系。所以市民最好租赁正规的单间或一房一厅物业,预算不多的人士也可考虑与朋友合租面积大一点的物业,以减轻租金负担。

  房屋买卖破坏租赁关系可维权

  南昌市民王先生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并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约,但他没想到,还未住满3个月,房东就把房子卖掉了,而新房东不出租房屋。

  王先生因租约没到期,且添置了家具,于是不想这么快就搬走,却遭到新旧房东的逼迁。最终经中介协调,老房东愿意赔偿两倍押金作为违约金,并答应尽快帮王先生另觅住处,王先生虽然不愿意也不得不搬。

  ◎消协点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租客对租赁的房子还享有优先购买权。若租客遭到业主逼迁,应该为自己维权。

  当心房客冒充房东骗租

  小李在网上看到一则出租信息(有一间两室一厅的居民楼出租),考虑到地段和环境都不错(每月租金400元)。第二天,她便约了另一名同学一起去找房东,看了出租房觉得非常理想,马上便和房东签了合同并交了押金和首月租金。

  小李搬进来不到一个星期,突然有一名中年男子敲开门说要收房租,在该男子拿出身份证和房地产证后,小李才发现与他签合同的“房东”其实是房客。

  ◎消协点评:租房一定要多留心眼,租房前确定对方房东的身份,最好要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并且协议上要对方签真名。另外,房东出租房子后也应该定期巡视出租物业,以防房子被人恶意转租。

  “口头协议”应写入合同

  南昌市民陈先生租了一套房,房东是一对夫妻,他们以共有的名义出租。合同签的是一年,但口头谈好了可以租三年,一年签一次合同,当时电视机也有问题,但房东说已经知道这个情况,陈先生就没多说什么。

  一年后,房东夫妻离婚要收回房子,陈先生被迫只得再找房子,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更意想不到的是房东不认账要求陈先生修好电视机,并以扣押金相要挟。

  ◎消协点评:租房子交的是真金白银,签合同也要白纸黑字,合同上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斟酌,毕竟口说无凭。一旦交易因故出现纠纷时,合同上签署的所有条款会作为纠纷的处理依据。在连家私家电出租的物业,在交易时业主和租客都应谨记列明家私清单,对家电的详细情况(包括品牌、型号、是否有损坏等)一一列清,任何一项细微的条件都有可能引起双方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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