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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要求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1日 来源: 成都合同律师   http://www.mshtjfls.com/

  张黎律师,成都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供应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供应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由供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的物资转让给需求方,需求方也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物资款,这里面就牵涉了供应合同,那么供应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供应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供应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生效,系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之发生以及债权人给付受领权的产生。这里的;生效;之;效;显然不是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以附条件、附期限合同为例,在合同附生效条件或生效期限的情况下,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已经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合同生效之前,这种权利义务虽由合同约定,但却只是一种可能性或是将来发生的必然性,只有在条件成就、期限到来,即合同生效后,它们才变为一种现实性。;同时,合同生效也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受领,我国《合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这句话从反面解释即为,在合同成立后,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即有受领的权利,而不会被认为构成不当得利。

  二、供应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供应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7、38条和有关条例规定,供方的基本义务是按时、按质、按量地在约定的地点将产品交付需方。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双方商定的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存在瑕疵,供方应按需方的意见,按质论价,或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有关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对于产品数量不足或不按期供应的,供方不仅应积极如数补足,还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财产。需方的基本义务是按时验收并及时支付价款。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验收方法及时验收供应标的物,并按照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方式通过立户银行进行结算。需方中途退货,不按时提货,无故拒绝或迟延验收、付款时,亦应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

  合同生效的法律关系: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长期以来,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其实,如前所述,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当事人订立了合同,要实现合同产生的权利和利益,就要使合同发生效力;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合同成立了才能谈得上无效、效力待定、撤销等问题;合同成立只解决合同存在与否的。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要求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除了需要满足一般合同的成立条件之外,还需要根据合同签订双方的具体约定来看,只要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即可生效。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附条件合同的条件要求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附条件合同的条件要求是什么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二、附条件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一般认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三、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的差异

  附条件和附期限都属于法律行为的附款,是指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

  《民法通则》第62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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