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律师,成都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对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务,那么公司合同管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整理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关于公司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应注意的事项
1.签订合同首先要明确的两个基本原则:
如果不是即时结清的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二是作为证据,纠纷发生后,可向司法机关提供,用以证实自己主张的凭证。
对合同的各个条款要做到明确、详细。
2.签订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
依据不同的签约人要着重审查如下材料:
由对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约的情况
①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而且是否真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②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是否与合同上的签约人有出入;
③签约人的身份证等有关身份材料的审查;
④对方营业场所以及是否正常经营等。
由对方特定的业务员签约的情况
①业务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业务员与委托单位的关系;
③业务员与委托单位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
④业务员是否得到委托单位的授权,特别要注意审查委托代理的权限、委托代理的期限。特别防范无权代理、越权代理;
⑤委托单位是否有企业营业执照,签约时是否还存在。
总之在签约之前务必要对对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具体认真的核实。采用的方式可以是电话询问、写信、发函、上门考察,以及到有关部门查询等。在经过一番调查的基础上,较为具体地掌握对方的情况,这是签订合同的第一步。
3.合同主要内容的审查。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主要包括以下条款: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②标的;③数量;④质量;⑤价款或报酬;⑥履行期限、地点、方式;⑦违约;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公司的合同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关于合同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的管理体制规定,合同管理机构有的在业务开发部门,有的在财务部门,有的在工程部门,有的在质量管理部门,但不管是由何部门管理,都要明确职责和权限。
2.关于合同管理程序,方法与过程的控制
管理程序主要是明确合同签订过程如何控制,避免签订不合法的合同。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
首先涉及由哪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负责评审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等要明晰。评审内容也要作明确的规定,一般应涉及对客户资信评估,递交项目建议书方面的项目报价,自我评审与控制,对客户相关要求的评审,合同风险评估。
合同起草与签订
谁负责合同起草与签订,谁负责审核与批准。
合同的变更管理
应明确一般变更的评审人与重大变更的评审人。
合同履行的跟踪
要明确合同跟踪合同履行的一个或几个部门,定期对合同的整体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合同收尾阶段管理
对已经完成的重点项目,应明确由哪个部门提供合同总体运行报告,对成本和风险控制作出有参考价值的总结。
3.关于合同管理
为保证制度的有效运行,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
4.关于合同信息管理与备案归档
明确合同文本管理部门及对合同文本使用、借用的权限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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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不同于合同生效,这是两个概念。合同订立后不一定马上生效,但合同生效必须要先有合同的订立。那么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呢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而于互相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置书面协议的过程。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各方就合同条款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
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阶段:
1、要约
要约也称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中要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合同应有的主要条款、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等内容。在要约约定的对方答复期限内,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
2、承诺
承诺也称接受订约提议,是当事人一方完全同意要约方提出要约的主要内容和条件的答复。要约人收到承诺时,双方就要订立合同;如收到承诺 时已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合同就成立了。
如果要约的接受方不完全同意要约而改变了其中的主要条款,就意味着对原来订约条件的拒绝,而是接受方提出了新的订约提议。订立合同的过程,往往是一方提出要约,另一方又再提出新的要约,反复多次,如最后合同关系能成立,总是有一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要约内容。
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书面文字来表达,一般是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有时也可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往来信件、电报、电传和其他书面形式成立合同关系。口头形式的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取得一致意见达成的口头协议。口头合同可由当一中人面谈订立,也可以通过电话交谈订立。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时清结,是指当事人双方在订立经济合同的同时就履行了合同,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几乎是同时完成的,没有什么间隔期。对于非即时清结的合同,均要求书面形式。因此本章所讲的合同都需要采用局面形式。
合同订立的过程其实就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一方向对方发出要约,如果满足对方要求的话对方则予以承诺,这样一份合同就算正式订立了。